?—1739清代新疆哈密王公。维吾尔族。※额贝都拉达尔汉伯克孙,哈密扎萨克一等达尔汉※郭帕伯克长子。生于肃州。及长,归籍。康熙五十年(1711)父死,受命袭爵。次年,进京朝觐。五十四年(1715),会
见“缚喝”(2416页)。
①见“阿尔浑”(1203页)。 ②见“阿鲁浑”(1218页)。
书名。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过程中的奏章汇编。1卷。内收21篇。明吴文华(字子彬,福建连江人,汉族)撰。为万历三年(1575)作者以右副都御史衔巡抚广西时,偕总督凌云翼前往河池、咘咳(今属南丹)、北三(
西夏佛塔。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东北潘昶乡王澄村,俗称王澄塔。西夏时期建,原有佛寺建筑。塔身3层,呈八角形,塔身和塔刹高度基本相等。砖木结构,形制独特,风格古朴,今存残高27.72米。清雍正年间(
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。即100匹马、两个仆人、两只骆驼、两套甲胄为一昆。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(一说300匹)或骆驼100峰为一昆,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。如《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(指
明代马市贸易图卷。作者不详。绘制于万历(1573—1620)年间。隆庆五年(1571),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※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封王、通贡、互市协议,先后在大同、宣府(今河北宣化)、宁夏、甘肃等地开设
清代藏族土司。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。全称“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”。雍正七年(1729)受封,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,一在道孚县麻孜乡。据乾隆《雅州府志》载:辖600余户,年贡银数十两。光绪二十五年(1
见“述律哥图”(1348页)。
1305—?元朝官员。字士安。蒙古塔塔儿氏。居莱州掖县(治今山东掖县)。家有“昌节斋”,自号“海东樵者”。元统元年(1333)进士,授翰林编修,历南台御史、经历,至正二十年(1360),为江西廉访佥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