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书土司
清代藏族土司。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。全称“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”。雍正七年(1729)受封,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,一在道孚县麻孜乡。据乾隆《雅州府志》载:辖600余户,年贡银数十两。光绪二十五年(1899),土司被杀。三十年(1904),土司职由孔撒土司兼领,宣统二年(1910),孔撒土司被清军拘禁,次年改土归流。1939年,麻书大头人降雍泽辟在国民党政府支持下,袭任麻书土司,摆脱孔撒土司约束,大塘坝和麻孜乡亦脱离土司管辖,领地仅有甘孜县之麻书乡。
清代藏族土司。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。全称“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”。雍正七年(1729)受封,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,一在道孚县麻孜乡。据乾隆《雅州府志》载:辖600余户,年贡银数十两。光绪二十五年(1899),土司被杀。三十年(1904),土司职由孔撒土司兼领,宣统二年(1910),孔撒土司被清军拘禁,次年改土归流。1939年,麻书大头人降雍泽辟在国民党政府支持下,袭任麻书土司,摆脱孔撒土司约束,大塘坝和麻孜乡亦脱离土司管辖,领地仅有甘孜县之麻书乡。
1745—1832清宗室。满洲镶白旗人。爱新觉罗氏。高宗第八子,仁宗之兄。乾隆四十四年(1779),封仪郡王。嘉庆四年(1799),进封亲王。十七年(1812),以武英殿刻高宗圣训,误书庙讳,罚王俸三
见“巴雅尔”(412页)。
官名。元代设置。职位仅次于宣抚使。明代为世袭土官,秩正五品。参见“宣抚使”(1746页)。
?—1004宋代西凉府(今甘肃武威)吐蕃六谷部大首领。清代译作博罗齐。祖籍潘州(今四川松蕃)。一说为西藏膨域人。嗣为首领后,奉行西联甘州(今甘肃张掖)回鹘,附宋抗夏政策,势力寝强。咸平四年(1001)
①叶尔羌汗国官名。阿拉伯语qazi音译,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,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。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译哈滋伯克、哈子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
宋、元、明、清时期壮、布依等族地区土司基层政权机构。宋征服广西西北部今红水河沿岸后,委派岑氏土官统治其地,称泗城州,后曾升为军民府。岑氏按“人十为家,家十为亭”,在州之下设甲、亭基层机构。相传泗城州军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永乐四年(1406)三月,女真首领速鲁董哈等来朝,明廷以其居地置卫,任速鲁董哈为指挥同知,余为指挥佥事、镇抚等官。在今吉林省东丰县觉河流后金。正统十一年(1446)十一月
藏语音译,又作囊生。意“家中饲养的”,通常译作“家奴”。旧时西藏属民中的一个等级的称谓。其中绝大多数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,没有自营的经济,衣食靠主人供给,得世代在主人家中或庄园内从事各种劳役,主人可将他
云南古国名。一作太中国。宋代绍圣元年(1094)大理国权臣高升泰取代国主段正明后所建。升泰在位二年死,其子高泰明遵遗嘱去国号,归政于段氏,立段正明弟段正淳为国王,仍称大理国,或称后理国。
书名。元官修。50卷。起大德十一年(1307)五月,迄至大四年(1311)正月。附《事目》7卷,《制诰录》3卷。翰林学士程钜夫、元明善、杨载等人负责撰修。始修年月不详。《元史·程钜夫传》有钜夫曾于皇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