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末清代对台湾高山族的称谓。亦称“土番”。清代文献根据高山族人的“归化”与“未归化”或按其社会发展程度的不同,区分为“熟番”、“生番”及“野番”,所谓“内附输饷者曰熟番,未服教化者曰生番,或曰野番。”
见“敖洛克腾”(1795页)。
即“柯散”(1590页)。
又称灵光寺佛牙舍利塔。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。位于今北京西山八大处。为丞相耶律仁先母出资于辽道宗咸雍七年(1071)捐建。塔顶石露盘上刻有“大辽国公尚父令公丞相大王燕国太夫人郑氏造”及“咸雍七年八月工毕
唐宋时期对云南东部少数民族37个部落的统称。南诏、大理时均称此名。包括因远部(居元江)、休腊部(居河西)、嶍峨部(居嶍峨县)、屈中部(居阿迷州)、溪处甸部、伴溪落恐部(为临安府两长官司)、铁容甸部(亏
北魏至北齐时对一些部落酋长的赐号。唐人讳民为人,故也称领人酋长。领民酋长之“民”,指各酋长所统部落,不同编户齐民。又根据其实力、功绩分为第一、第二、第三领民酋长等,在北魏统一战争过程中,许多部落酋长,
宋代秦州(今甘肃天水)地区吐蕃部族首领。※俞龙珂弟。以妹妻河州(今甘肃临夏)吐蕃大首领※木征,结为姻亲,为木征重要谋士。熙宁五年(1072)降宋,封内殿崇班,本州蕃部都监,赐姓包名约。后,在驻河州边将
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在伊敏河西岸(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)筑呼伦贝尔城,设统领管理。乾隆八年(1743),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,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,隶黑
指清代旗分佐领。雍正元年(1723),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、皇太极已将“旗分佐领”分与诸王,认为此等佐领原非“包衣佐领”可比,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。包衣佐领,即※内佐领,皆服役于皇室、王公府;
见“乃东”(37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