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伦贝尔副都统
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在伊敏河西岸(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)筑呼伦贝尔城,设统领管理。乾隆八年(1743),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,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,隶黑龙江将军。光绪六年(1880),改为副都统,管理呼伦贝尔地区。三十四年(1908)裁撤,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。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,不久复撤销。
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在伊敏河西岸(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)筑呼伦贝尔城,设统领管理。乾隆八年(1743),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,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,隶黑龙江将军。光绪六年(1880),改为副都统,管理呼伦贝尔地区。三十四年(1908)裁撤,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。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,不久复撤销。
331—357十六时期羌族首领。字景国。南安赤亭(今甘肃陇西东南)人,※姚弋仲第五子。雄武多才艺,明察善抚纳,为士众所敬爱,受父命掌兵。后赵石祗即位,拜骠骑将军,护乌丸校尉、豫州刺史,新昌公。后赵亡,
见“哈烈”(1630页)。
元朝封爵。为诸王第二等级封爵之一,授螭纽金印。延祐二年(1315,一作元年),叛王海都子察八儿归顺元廷,受封。其子完者帖木儿、孙忽剌台袭封。
见“皮室军”(671页)。
德昂语音译。亦作首包别、胡俏。德昂族自由婚恋社交组织之领头姑娘。经民主选举产生,报村寨头人认可。当选者为女性未婚青年,须作风正派、品德端正,热心公益事宜,关心村社公共事务及男女青年的婚姻,具有一定的组
见“甫门卫”(1047页)。
爵名。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十等之称。乾隆十三年(1748),从辅国公一爵内分出,始正式立此爵名。前辅国公一爵,有入※八分、不入八分之分,入八分辅国公以位列十四等封爵中第八;不入八分辅国公则位列第十。崇德以
契丹护卫皇帝的设施。《辽史·百官志》称:※“硬寨司,掌※禁围枪寨、下铺、传铃之事。”契丹开国后,虽先后有五京之设,而皇帝常年不在京城,以帐幕为居,随四季迁徙,因“未有城郭、沟池、宫室之固”,禁卫尤显紧
?—1900清朝宗室。满洲正蓝旗人。礼部侍郎宝廷子。字伯茀、菊容。光绪十四年(1888)举人。二十四年(1898)进士,选庶吉士。愤国势,八旗人才不济,日衰,撰《劝八旗官士文》。立知耻会,励以自强。由
见“旦利皆部”(551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