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耆
清代对高山族“番社”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。不属村社头人,但重要社务如通事、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,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,常由他们签名认许,社内争执,通事、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。
清代对高山族“番社”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。不属村社头人,但重要社务如通事、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,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,常由他们签名认许,社内争执,通事、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。
见“李从厚”(1027页)。
唐代南诏武官名。又作理人官。管理1千家即1千名乡兵(每家出1壮丁当乡兵)。参见“南诏官制”(1594页)。
旧时基诺族村社的长老之一。基诺族音译。被视为“寨母”,与另一名长老※“卓巴” (寨父)共同管理村社。
见“都指挥使”(1817页)。
元代地方建置。简称岭北行省。治和宁(又称和林、※哈剌和林,今蒙古国哈尔和林)。辖境相当于今蒙古国、内蒙古东部和北部地区及原苏联西伯利亚中部。太祖十五年(1220)建都和林,岭北为蒙古国腹地。元世祖定都
清代书画家。福建晋江(今属泉州市)人。回族。丁自申之裔孙。清朝初年人。郡诸生。晚年隐居龙头山。工书画,尤擅书法,精草书,得怀素笔法,文人学士,造门求书者颇多,名重一方。卒年75岁。
即“”(1731页)。
见“忽必来”(1486页)。
见“马发发漏”(182页)。
见“盈歌”(1714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