豚水
见“遯水”(2459页)。
见“遯水”(2459页)。
我国壮族使用的语言。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。使用人口约1300万。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、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广东省怀集县、连山县等地。壮语分南部方言和北部方言。北部方言内分7个土语;南部
?—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。蒙古族。原居塞外,嘉靖(1522—1566)中,因得罪本部酋长,父兄被杀,本人伏水草中得脱,潜投明宁夏守备郑印。骁勇屡立战功,官至都指挥。万历十七年(1589),加副总兵致
旧厅名。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南部,邻接山西省。明置玉林、云川二卫,后为蒙古西土默特所据。清并漠南蒙古后,于康熙中(1662—1722)在境内置驿站曰“二十家子”,蒙古语称“和林格尔”。乾隆元年(
即一般旗地。清代八旗官兵所拥有的田地与庄屋。(1)清入关后,经朝廷3次大规模圈地分拨,京旗官兵人等计拥有畿辅老圈地亩140 158顷,各户皆分得一份数额不等的旗地,以本身子弟从农或令户下奴仆耕种,多数
一作“豆代可汗”,即“社仑”(1171页)。
?—1740清朝大臣。蒙古正白旗人。西鲁特氏。吏部尚书明安达理之孙。康熙五十七年(1718),由荫生授理藩院主事,迁刑部员外郎。雍正初年,历迁郎中、湖北按察使、巡抚。五年(1727),调四川巡抚。以战
古代若干蒙古部落贵族首领的世袭称号。亦作太司、泰实。仿自契丹袭汉制所立“太师”官名。《辽史·百官志》:南北院大王下均设有“太师”,北面部族官、北院属国官亦均有“太师”。位尊职显。蒙古贵族慕之,用以自称
见“松桃县”(1295页)。
即“独逻”(1707页)。
见“尼庞古部”(665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