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毛土司
见“散毛宣抚司”(2169页)。
见“散毛宣抚司”(2169页)。
见“蒙额勒多尔部”(2344页)。
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置。驻阿克苏。三十二年(1767)并归乌什,改置领队大臣。嘉庆二年(1797)复旧制。衙署置章京2员、笔帖式2员、委笔帖式5员、书识5员,分管印房、粮饷
古水名。即今绥芬河。金称苏滨水,明曰恤品河。皆同音异译。绥芬河有南北二源,南源称大绥芬河,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;北源名小绥芬河,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,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。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
延边朝鲜族人民反对官府、※乡约勒索的群众运动。民国初期,和龙县豪绅陈天障和县知事杨培祖勾结,设立所谓“总社”(地方行政机构),除向人民征收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外,又以征收“入籍费”为名,要每户朝鲜族交现
①叶尔羌汗国官名。阿拉伯语qazi音译,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,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。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译哈滋伯克、哈子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
约1656—1717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重要首领。原名拉藏鲁贝。博尔济吉特氏。祖达延、父丹增达赖,世掌藏政。康熙四十年(1701)父死,兄丹增旺杰继位。他贪嗜权力,杀兄自袭为汗。以西藏第巴桑结嘉措擅权,
布依族旧时宗教迷信活动。流行于黔南和黔西南。每年春季进行。意为把寨内邪魔扫除干净,以保人畜健康,五谷丰登。此外,凡遇狗上房、山羊叫、看见火星等,则随时请摩公(巫师)扫寨驱鬼。各地做法不一,一般为:在扫
见“吕光”(775页)。
云南永宁纳西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集团,相当于女儿氏族。纳西语音译,意为“一个根骨的人”、“一个根根的血缘”。每一集团的人数从50—60到100人左右不等。曾是独立的经济单位。解放前,经济职能已消失
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。多为满、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,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。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,上写姓名、土地四至、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。规定每垧(合15亩)地需纳白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