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克苏办事大臣
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置。驻阿克苏。三十二年(1767)并归乌什,改置领队大臣。嘉庆二年(1797)复旧制。衙署置章京2员、笔帖式2员、委笔帖式5员、书识5员,分管印房、粮饷及钱局诸事。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。同治四年(1865),因城被义军占领自杀,位缺。光绪十年(1884)裁。
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置。驻阿克苏。三十二年(1767)并归乌什,改置领队大臣。嘉庆二年(1797)复旧制。衙署置章京2员、笔帖式2员、委笔帖式5员、书识5员,分管印房、粮饷及钱局诸事。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。同治四年(1865),因城被义军占领自杀,位缺。光绪十年(1884)裁。
参见“南夷校尉”(1593页)。
即今内蒙古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。东西长约3里,南北宽约2.5里。地面遗迹除一部分城墙失存外,城内建筑遗址还比较清楚。官署区在城西南角。城北有铸钱场遗址,出土有红砂岩制成的“大泉五十”、“小泉直一”等王莽
清末民初地方建置。位于辽河下游东岸,境域南北平均约90里,东西平均约80里。南与东南至盖平县界,东北至海城县界,西北至盘山县界。古为营州地。夏、商属青州。战国至汉属辽东郡。南北朝为后魏所据。隋入高句骊
又作“四狗”。蒙古语称“朵儿边·那孩思”。为元太祖成吉思汗开国功臣者勒蔑、忽必来、哲别、速不台的共称。成吉思汗赞誉其四人“如猛狗一般,凡教去处,将坚石撞碎,崖子冲破,深水横断”,故有是称。凡临阵,四人
?—1533哈萨克汗。又译塔喜尔汗。阿的黑速檀子,※哈斯木汗之侄(一说堂弟)。1523—1533年在位。其统治期间,对内暴虐无道,倒行逆施;对外不分敌友,四处出击,以致中、西部为诺盖汗国所占领。明嘉靖
见“萧师姑”(1993页)。
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傣族。车里军民宣慰使※刀暹答子。以同父异母兄刀更孟袭为宣慰使后暴虐杀戮,恐祸及自身,遂起事,放逐更孟于景逢。永乐十三年(1415),更孟被缢杀后,次子刀
1778—185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三任堪布。藏族。生于桑云达交滩之春木托家族。4岁确认其为松拉玛夏茸转世灵童。乾隆四十七年(1782),被迎入拉卜楞寺坐床,次年由赤钦·索南旺嘉剃度出家,赐名阿旺
见“正统临戎录”(480页)。
参见“守塞羌”(902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