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劳
赏赐劳绩。秦汉考课官吏劳绩以日计算,有功则赏赐若干日,有过则罚若干日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厩苑律》: “赐牛长日三旬”,“赐田典日旬”。
赏赐劳绩。秦汉考课官吏劳绩以日计算,有功则赏赐若干日,有过则罚若干日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厩苑律》: “赐牛长日三旬”,“赐田典日旬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满洲员外郎一人,汉主事一人。掌收发大小枪炮铅子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陆军部。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收发枪炮铅子。设满员外郎一
即“鹰坊”。
爵位制度。指王、公、侯、子四等,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(404) 废伯、男而置。后复设伯、男。
官名。清代都转运盐司所属有巡检司五,各设巡检一人,秩从九品,计直隶一人,山西、江苏各二人。掌巡察各盐场。
官名,汉置,掌苑牧。马援三兄员曾任此职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(援)后为郡督邮,送囚至司命府,囚有重罪,援哀而纵之。遂亡命北地。”注:“是时员为护苑使者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宾客、少数民族之接待事务,有丞,隶太常卿,流外三品勋位。隋改典客令,隶鸿胪卿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。掌饲宫廷用马,隶门下省。隋沿北齐制,置骅骝令、丞。
官名,西汉时王国置,属太仓,掌马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菑川王时遣太仓马长冯信正方,臣意教以案法逆顺。论药法,定五味及和齐汤法。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时期为国君、卿大夫的侍从官员,掌接待引见宾客,朝会时担任警卫,亦奉命出使。《国语·齐语四》: “谒者以告,公遽见之。”《韩非子·说林下》: “靖郭君谓谒者曰: ‘毋为客通。’”秦、汉宫廷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初隶巡警部。掌全国警察行政、警务人员考绩、经费预决算、户口等事。辖行政、考绩、统计、户籍四科。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,每科设员外郎一人。三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