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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控案牍
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各衙署首领官。置于府、上中州者为专职,置于路总管府及肃政廉访司者为兼职。掌文书案牍之事。多由书吏及都目升任,未入流。明朝置于各布政使司理问所,初置知事,后改此职,未入流。掌刑名诉讼之案卷文牍。


官名。元代都总管府、都指挥使司、万户府等多设此官,如拱卫直都指挥使司、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总管府、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都总管府、诸色人匠总管府、诸司局人匠总管府、茶迭儿局总管府、大都人匠总管府、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、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、八撒儿万户府,札忽儿台万户府、脱烈都万户府、和尚万户府等皆置,掌管文书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、二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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