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的宰相、翰林学士、御史称三告官。宋沈括《梦溪笔谈·故事二》:“国朝之制,在禁中唯三官得告:宰相告于中书,翰林学士告于本院,御史告于朝堂,皆用朱衣吏,谓之三告官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宋置,由宰相兼任,为敕令所长官,负责起草皇帝诏令《宋史·职官二·编修敕令所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判、司、簿、尉及其摄官,依不同出身、任数、考数、举主员数,是否流外,升转录事参军或下州令、录,称为常调。以此法升转之官,则称常调官。时有俗语说: “家常饭好吃,常调官好做”。宋制,吏部按
官名。即家宰。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 “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,是以选择其次,立而为乡长、家君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期卿、大夫封地的下级官员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“卿之宰又以其智力为未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神策军上将军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兵部头司长官兵部侍郎置,以异兵部次官侍郎之名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改为兵部郎中。官名。隋初兵部头司的主官为兵部侍郎,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,又改兵部郎为兵曹郎。唐武
突厥——蒙古语,又译合屯、哈敦,汉译“皇后”、“娘子”。蒙古大汗正妻及主斡耳朵的妻子称可敦。
官名。或说西魏置为尚书省膳部长官。北齐置为都官尚书所辖膳部曹长官,六品上。隋朝改置膳部侍郎、膳部郎,唐朝复称郎中,从五品上,为礼部膳部司长官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大夫、司膳郎中,寻各复旧。五代
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