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朝制度,官秩六百石至二百石的官,其印称“印”;官秩比二千石以上的官其印称“章”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凡例秩比二千石以上,皆银印青绶,光禄大夫无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旧仪》云:六百石、四百石至二
官名。掌巫筮、预言吉凶、禳祷以除疾病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四七片: “壬辰卜,亘贞,㞢册, 巫乎 (呼) 取口。”周、 秦、 汉朝沿置。参见“男巫”、“女巫”。官名。本为原始社会
官名。北齐于光禄寺置肴藏署,主官有令及丞,掌器物、鲑味等事。唐沿置,改为“珍羞署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任职于侍御曹的主文中散,选用才学之士,亦有由中书学生迁任者。五品中。参见“主文中散”。
官名。明朝文官勋级之一。为文勋十级中第六级。凡文官从三品,经再考之后,可授此勋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六阶,秩从三品。
泛指在朝廷任职的大臣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胥、籍、狐、箕、栾、郤、柏、先、羊舌、董、韩、寔掌近官。”韦昭注:“十一族,晋之旧姓,近官朝廷者。”泛指经常接近帝王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公府外职,而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五年(1045),于陪都应天府(今河南商丘)置南京留司御史台。后置判台事,以三品以上官充任。不及三品者,为权判或管勾。
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每棚有正副目各一人,带领正兵四人,副兵八人。正副目不作为军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守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胄案,掌收纳诸路水运竹木、竹索,抽算诸河商贩竹木,以供营造之用。设勾当官一人,以京朝官或閤门祗候充任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并归将作监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