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法局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设军法司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法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局由分庶务,卫生两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法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设军法司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法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局由分庶务,卫生两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法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执金吾。秩六百石,有丞。皇帝车驾出,掌清道;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东汉省。官名,车驾出时掌清道,还时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详“式道候”条。
官名。指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的官,与职事官相对而言。汉朝无此专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年间(196—220),曹操置散官骑从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置散官五等:五品散官比三都尉,六品散官比议郎,七品散官比
官名。北宋大名府副长官,从四品下,不常置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次官,置一人。
流外官名。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,员额二人,秩流外二品,掌车乘。
官名。隋朝诸鹰扬府置,为府兵一队之长。唐朝折冲府沿置,正九品下,统五十人。三卫中郎将府亦置,属诸卫者正七品上,属率府者从八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武官名。隋大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巡缉狱囚之事。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、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承陆军部海军处而设,掌筹画成立海军基础事宜。置筹办海军大臣二员,以掌其事。初分参赞厅、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及医务五司。二年,改军制、军政、军学、军防、军医、军枢、军储、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建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。十二年,并入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。
诏狱名。西汉置, 即“居室狱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