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气法
见留气法条。
见留气法条。
六极之一。指脏腑精气衰竭等疾患。见《诸病源候论·虚劳病诸候》。《太平圣惠方·治精极诸方》:“夫精极者,通主五脏六腑之病候也。若五脏六腑衰,则形体皆极,眼视无明,齿焦而发落,身体重,耳聋,行不正。”可伴
【介绍】:南北朝时期人。曾于562年携《明堂图》和药书等到日本,对中日医学交流起了促进作用。
指月经一年来一次。夏福康《女科知要》:“有一年一行谓之週经,此皆生理上之特异,非关病也。”参见避年条。
病证名。指腹泄、痢疾而见抽搐症状者。《幼科发挥》:“泄痢发搐,如先吐泻,或痢疾久不止,以致脾胃虚弱者,此慢惊风也,难治。如先发搐,后发泄痢者,此因发搐之时,多用利惊下痰之药,或多用寒凉之药,伤其胃气,
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卷一方。白丁香二十一个,轻粉、滑石、乳香各半钱,巴豆(烧存性)三十个。为末,煮糊为丸,黍米大,每服一至二丸,柳心七个煎汤送下。治小儿血癖。
病证名。急惊风类证之一,小儿肺胀似痫。表现上气喘急,鼻翼扇动,两胁闷乱,喘喝声嗄,痰涎壅塞者,即为此证。其状险恶,宜急攻下,用牛黄散(《幼科发挥》)。
①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四方。大黄、牛膝各五两,代赭石一两,朴硝、牡丹皮、甘草、紫菀各三两,虻虫、水蛭、桃仁、干姜、细辛、芒硝各二两,麻仁五合。水煎去渣,纳朴硝,分五次服,五更为首,去一炊顷再服,自后将息
病证名。亦称太阳腑证。为太阳经邪热不解,内犯膀胱所致。有蓄水与蓄血之分。《伤寒溯源集·中风失治》:“太阳者,膀胱之经也。……太阳之经邪不解而内犯膀胱,则下焦不蒸而气液不得上腾。”《伤寒论辨证广注·太阳
指津血虚少。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:“肾脉搏坚而长,其色黄而赤者,当病折腰;其软而散者,当病少血,至令不复也。”王冰注:“肾主水,以生化津液,今肾气不化,故当病少血,至令不复也。”
背部脊柱两旁的肌肉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