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又称伤胃。指因酒食太过,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九:“病者因饮食过度,伤胃,或胃虚不能消化,致翻呕吐逆,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,所伤吐出,其色鲜红,心腹绞痛,白汗自流,名曰伤胃
①见《救荒本草》。为望江南子之别名。②见《本草原始》。即槐角。各详该条。
见《江苏药材志》。为枳椇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十二经标本之一。《灵枢·卫气》:“足厥阴之本,在行间上五寸所;标在背腧也。”行间上五寸所,指中封穴,标在肝俞。
证名。出《素问·气交变大论》。指体温高出正常标准,或自有身热不适的感觉。发热原因,一般可分为外感与内伤两类。外感发热,常因感受六淫之邪及疫疠之气所致:内伤发热,多由饮食劳倦,或七情变化,导致阴阳失调,
见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即胃气实热。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许逊条。
见《江苏南部种子植物手册》。为救必应之别名,详该条。
古代眼科手术方法。见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一百三十三。即金针开内障。详该条。
病理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指小儿乳食停滞,或为暑湿所侵,化热灼液成痰,因循日久,结为顽块者,称为痰母。是齁的病因。详齁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