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著作。不著撰人,或疑即南宋陈言撰。约成书于乾道(1165~1173年)中。此书取《嘉祐本草》常用药物,削冗举要,一反北宋主要本草层层加注的传统本草编书形式,不再区分经文与注文。原书佚,部分佚文存于
证名。凤林寺《女科秘宝》:“产后血来不止,漏下片牛膜者,人皆疑惧,而不能治。然症虽凶而可治,服阿胶汤(阿胶、地榆、当归、白芍、熟地、茯苓)。”本证类似胎膜或胎盘部分残留,可结合手术处理。
吃一顿饭的时间。《素问·缪刺论》:“刺然骨之前出血,如食顷而已。”
见仙授理伤续断秘方条。
见《药籢启秘》。为蟾蜍皮之处方名。详该条。
出《神农本草经》。为长石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四川中药志》。即红花,详该条。
指针刺的禁忌。这是古人在针刺治疗过程中,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。《灵枢·终始》指出,“凡刺之禁”,有惊恐、恼怒、劳累、过饱、饥饿、大渴、房事、醉酒及长途跋涉情绪未定等各种情况,此时均不宜
出《灵枢·邪气脏腑病形篇》。颊,指耳前、颧下之颜面部分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第八册:“颊,面旁也。属手足少阳三焦、胆,手太阳小肠,足阳明胃经之会。”《素问·刺热篇》:“肝热病者,左颊先赤……肺热病者,右
古人认为禁用针刺的穴位。后世将部分不宜深刺的穴位也归入这一范畴,所以文献上对这类穴位的记载逐渐增加。禁针穴在《素问·刺禁论》中曾作专篇论述。这些穴位多半在重要脏器或动脉所在处;易因针刺不当,造成不良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