葬经
见《葬书》。
见《葬书》。
一卷。清郎廷极(1663-1715)撰。郎廷极字紫衡、又字紫垣,号北轩,汉军镶黄旗广宁(今辽宁北镇)人,是山东巡抚郎永清之子,自幼聪颖,十九岁时开始步入宦途,初任江苏江宁府同知,1705年授江西巡抚,
十七卷。清初编成。是书以崇祯皇帝的活动为中心,按年月详细记述了崇祯朝的国政大事,保留了当时朝廷中所呈缴的章奏、批件和派往各省地官员所收集的情况,是了解明代最后一个皇帝和明末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情况的重要
八卷。明张蒙正修,姜允清纂。张蒙正,山东济南人,举人,曾任威县知县。姜允清,威县人,曾任即墨县知县。万历三十一年(1603)知县固安人田可井奉檄重修县志,聘本县人姜允清主纂。万历四十四年(1616)张
四卷,《附录》一卷。元谢应芳(1295-1392)撰。谢应芳字子兰,号龟巢,武进(今属江苏)人。自幼笃志好学,潜心性理,以道义名节自励。以讲学为业,后举为清献书院山长,固辞不就。元至正(1341-13
一卷。清胡泉辑。胡泉生平事迹见《经说弟子记》。胡泉根据王阳明《传习录语录》辑出《经传弟子录》之后,又取集中书一百五十篇为《经传弟子录》作疏证。此外如序、记、说、论、书,以及某卷中有援据经语者,除已经在
三卷。明卓明卿(约1596年左右在世)撰。卓明卿字澄甫,钱塘(今属浙江省余杭)人。生卒不详。万历中由国子监生而官迁光禄寺署正。明卿著有《光禄集》三卷,《卓氏藻林》八卷等均著录。是书为明卿所自编。刻于万
一卷。清代魏裔介(见《孝经注义)撰。此书把清皇帝的《圣谕十六条》用较为浅近易懂的文字,加以诠释、解说,规劝人们忠孝节义,用以维护封建统治。有《魏贞庵遗书》本。
二卷。清张启泰(生卒年不详)编。启泰字仰山,山东嘉祥人。精鉴赏,工篆刻。是编上卷为《韵辨》,首有聊城杨绍和序,并冠以《敬避字样》、《应抬字样》、《磨勘条例摘要》。下卷为《字学举隅》,前有临桂龙光甸原序
一卷。清英贵撰。英贵清中叶人,生卒年及事迹未详。此书所述为其父德元事迹。德元字仁圃,姓索绰罗氏,满州正白旗人。乾隆十八年(1753年)举人,官至内务府畅春园郎中。此书有嘉庆年间刊本。
一卷。姚永朴撰。姚永朴(1862-1939)字仲实,晚年号蜕私老人,安徽桐城人。十三岁读《十三经》,十六岁补学官弟子。历任广东起凤书院、山东高等学堂、安徽高等学堂、京师法政学堂及京师大学堂经文科教员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