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亥制度
后赵汇编的律令。又称“辛亥制”。晋太兴二年(319),上党武乡(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)羯人石勒自称赵王,建赵国,史称后赵,为十六国之一。建国后,以乱世律令滋烦,不适应用,遂删简律令,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,造《辛亥制度》,共5千字,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。施行10余年,乃用律令。
后赵汇编的律令。又称“辛亥制”。晋太兴二年(319),上党武乡(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)羯人石勒自称赵王,建赵国,史称后赵,为十六国之一。建国后,以乱世律令滋烦,不适应用,遂删简律令,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,造《辛亥制度》,共5千字,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。施行10余年,乃用律令。
即“蛮书”(2272页)。
元地方政区名。脱斡怜,清文献作托果琳或托泉琳(蒙古语,周围之意)。元初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5个军民万户府之一,原属开地路,后归水达达路。所在众说不一,有说脱斡怜即今洮儿河,或说治所故扯为今黑江省桦川县万
1040—1096宋代唃厮啰政权第三代继嗣者。又作阿令骨、阿骨,清代译作鄂特凌古。生于于阗(今新疆和田)。少从母掌牟瞎逋至青唐(今青海西宁)。因其母事董毡,故为养子。早年随侍董毡左右,勇敢善战,屡立战
佤语音译。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(家族)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。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,产品按户平分。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,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,
即“吉里迷”(681页)。
?—1070辽代晚期学者。又作耶律白。字习撚,小字苏。契丹族。生于乾州(今辽宁北镇西南)。为著帐郎君之后。自幼家贫,然极勤学。读书医巫闾山,学已博,又不顾路遥,赴南山求学,为时人所赞。兴宗时入仕,初补
?—1554明代抗倭英雄。蒙古族。明成祖将、同安侯※火真裔孙。永乐七年(1409),火真随丘福出征蒙古战死,子孙世袭浙东观海卫千户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, 中武举。嘉靖三十三年(1554),倭
见“木样”(254页)。
唐代回纥汗国末期外相。唐武宗会昌二年(842),以国亡,偕特勤嗢没斯、阿历支、习勿啜、乌罗思兄弟率众2000余人赴唐振武塞(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)降,受册封宁塞郡王、右领军大将军、归义军副使,赐姓名
见“西辽”(68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