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堂官
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。由清政府直接委派。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,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。地位虽在土官之下,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。
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。由清政府直接委派。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,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。地位虽在土官之下,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。
即“翁衮”(1895页)。
蒙古尼伦诸部之一。又作忙忽惕。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源,皆出自孛端察儿(成吉思汗十世祖)。据《元朝秘史》为忙忽台后裔;依《史集》则为札黑速后裔。初依附于泰赤乌部,在“十三翼之战”中与札只剌等13
唐代南诏职官名。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。据《新唐书·南诏传》,为三个※清平官之一,职位在※坦绰之下,※久赞之上,所以决国事轻重,犹唐之宰相也。秉政用事,权力极大,并可兼任※九爽、※三托之官。
书名。为入桂日记。1卷。明田汝成(为1503年生,字叔禾,浙江钱塘,今杭州人,汉族)撰。系作者于嘉靖十七年(1538)赴广西布政使司左参议之任时,在途中所记。始于是年夏历七月七日从杭州出发,途经浙江富
861—897唐代南诏第十二世王。又名法、法尧。乌蛮,蒙氏。祐世隆子。乾符四年(877),父卒,袭王位。遣陀西(南诏官名)段琷宝诣邕州节度使率谠处请修好。未几,攻掠西川。五年,改元贞明,后又改元承智、
书名。清王昶(字德甫,号述庵,又号阑泉,江苏青浦人)撰。作者于乾隆三十三年(1768)十月初十由北京启程,三十四年三月初五抵腾越(今云南腾冲)。记所见闻,书中山川崖谷之奇,花草景物之胜,杂以缅事传闻,
1317—1383元明间藏传佛教僧人,西夏人后裔。生于康区木雅热甫岗地区(今康定北木雅区)。17岁随上师索南坚赞出家为僧。18岁赴藏,在桑浦寺随上师浦日哇绛秋久受居士戒,从噶玛噶举派大德让迥多吉广听显
?—1638后金时期蒙古茂明安部首领。博尔济吉特氏。元太祖※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,布颜图汗多尔济子。嗣为茂明安部部长(《蒙古游牧记》称其时始号所部为茂明安)。天聪七年(1633),台吉达尔玛岱衮
清政府在内蒙古丰镇、宁远地区设立的垦务机构。光绪八年(1882)设置,局本部在丰镇,掌管丰镇、宁远一带蒙地放垦事宜。十一年(1885)撤销,十五年(1889)恢复原属山西省布政使管辖。二十七年(190
西夏钱币名。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(1194—1205)。铜质,有传世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