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阿善
宋代黎州(治今四川汉源县北清溪镇)山后两林百蛮都王、都鬼主,又称山后两林三十七部落王。属乌蛮。大中祥符九年(1016),遣使朝贡。天禧二年(1018),遣将军卑热等150人贡良马、大象、犀、娑罗毯等。
宋代黎州(治今四川汉源县北清溪镇)山后两林百蛮都王、都鬼主,又称山后两林三十七部落王。属乌蛮。大中祥符九年(1016),遣使朝贡。天禧二年(1018),遣将军卑热等150人贡良马、大象、犀、娑罗毯等。
云南土司名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置。其辖境“东至孟琏,南至孟定,西至潞江,北至大侯”,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。旧名石甸,元至元十三年(1276),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
明朝官员。字天翼。白族。云南大理府(今大理市)喜洲上洪坪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中进士,授大理寺评事。为官清正,执法严明,对横行霸道的宦党也“如法判拟,不少假借”,故触怒宦官刘瑾,被贬为湖广宁远县丞
亦称“栈田”。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。流行于黔南、黔西南罗甸、望谟、安龙、贞丰等地。由※亭目授与住在交通线上的农民耕种,收获归耕者所有,不用缴纳粮赋,也不用服劳役,只需接待过往的亭目
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。参见“阿伦”(1192页)。
见“巴忽鲁卫”(415页)、“把忽儿卫”(1062页)。
土族汪土司始祖。本为蒙古族,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,遂以汪为姓。明洪武四年(1371),率壮丁归附明朝,以功授指挥佥事,调宁波副千户守御。曾辖有“土舍”、“土民”百余户、男女500余人。附汪土司世系(
书名。清殷化行撰。一卷。载述康熙三十五年(1696)、三十六年作者扈从康熙帝征伐准噶尔部噶尔丹的大事记。记事始于康熙三十四年冬,迄于三十六年八月十一日。书中对清军进军路线,战略部署,以及昭莫多战役情况
布依族的一种安葬仪式。流行于贵州南部、西南部地区。布依族民间在安葬死人时,当棺木入土前,阴阳先生在墓坑里撒一把米,用朱砂在坑底正中处画一个“八卦图”,再把一只活公鸡放进墓坑,待鸡跳出坑外,乃加烧纸钱,
苗族契约。又称砍木缺。苗民典卖产业时,无文字契约。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,取木用刀砍之成缺。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。缺之多寡,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。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,以1缺为10,若用百金则砍10缺。
旧时裕固族户族内部事务的管理者。亦称老者。部落下按姓氏划分,有若干户族(相当于氏族),一般每个户族都有一个户族长,组织管理本户族内部事务。由部落头目指定或选举产生,多由德高望重、办事公道的长者担任。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