敕赐祐宁寺碑记
碑铭。清雍正帝撰文。雍正十年(1732)立。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(原称郭隆寺)。碑文记雍正元年(1723)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,寺庙被毁。十年(1732)清政府发帑鸠工,复修该寺之情由,雍正帝以旧称不雅,赐名“祐宁寺”,撰文刻碑以纪其事。张羽新《清政府与喇嘛教》一书录有此碑原文。
碑铭。清雍正帝撰文。雍正十年(1732)立。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(原称郭隆寺)。碑文记雍正元年(1723)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,寺庙被毁。十年(1732)清政府发帑鸠工,复修该寺之情由,雍正帝以旧称不雅,赐名“祐宁寺”,撰文刻碑以纪其事。张羽新《清政府与喇嘛教》一书录有此碑原文。
见“夜落隔通顺”(1497页)。
明代蒙古贵妇人。初嫁脱古思帖木儿(乌萨哈尔汗)子哈尔古楚克鸿台吉。机智美丽,为人忠贞。明建文元年(1399),因佞臣浩海达裕挑拨,丈夫被夫兄额勒伯克汗杀死,自己亦被可汗霸占。为报夫仇,以计诱浩海达裕入
金将领。字昌祖。契丹族。石抹氏。先辈仕辽。年6岁,父惕益护从辽天祚帝奔天德,与母流离道路,为金宗室完颜谷神收纳。年长,事秦王完颜宗翰,居幕府。熙宗天眷二年(1139),充护卫。迁宿直将军。海陵王天德元
清官署名。理藩院下属机构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立。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。通例,蒙古人等犯罪,首先罚缴牲畜,牲畜不足者鞭笞。审办各项案件,由所属札萨克听断,札萨克不能决断者,报盟长听断,再不能决者,
见“八旗生员”(28页)。
渤海王国置。为西京鸭渌府所辖4州之一,领桓都、神乡、淇水3县,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(一说在西通沟,或说即集安镇高句骊国国内城旧址)。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的“九都之李”(“九”为“丸”字之误
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语支之一。分布在四川西部和云南西北部,包括11种现行语言和1种文献语言。由于这个语支的多数语言是80年代才陆续对外介绍,所以人们对它的特点还知道得不多。羌语支本身可分为北支和南支,北
突厥、回鹘诸族的军旗。因其上绣有金狼头,故名。古突厥、回鹘等族均以狼为图腾,可汗牙帐门前树以金狼纛,示不忘本;凡遇有重大事件,如行军、作战之前都要先拜狼纛以求佑护。据《新唐书》载,唐将郭子仪在谒见回鹘
见“天复”(217页)。
见“三讨军”(48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