庙仓
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。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、施主的布施、化缘所得,包括土地、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。一般设※德木奇主之。下设※尼尔巴,尼尔巴下设翁卜,各有专司。
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。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、施主的布施、化缘所得,包括土地、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。一般设※德木奇主之。下设※尼尔巴,尼尔巴下设翁卜,各有专司。
?—1783清朝大臣。蒙古族·喀喇沁部人。乌梁罕(兀良哈)氏。元臣济拉玛(又作者勒蔑)后裔,多罗贝勒僧衮扎布次子。初名色布腾多尔济,乾隆四年(1739),赐今名。教养于内廷,赐双眼孔雀翎。七年(174
见“二十四史”(6页)。
清代西藏地方僧官。藏族。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。咸丰三年(1853),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,发遣宗喀后,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、人民,由其代为经营。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,
白水羌迁居关中渭北一带者的简称。参见“白水羌”(599页)。
见“噶桑图登丹贝尼玛”(2505页)。
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六位赞普。姓勃窣野。※美赤赞普与王妃达吉拉莫嘎莫之子。藏史称以其五世祖※聂赤赞普为首之七位赞普为“天墀七王”,其为之一。卒,子思赤赞普嗣。
清代拉卜楞寺高僧。藏族。出生于甘都地方。在拉卜楞寺从贡塘·嘉贝样剃度出家。入经院学习理法,精通显密宗之一切理论和诸明,曾与科采·措杜活佛进行《悟慧论》的磋朗会辩,成为著名辩经者。二十一岁赴西藏入哲蚌寺
傈僳语音译。傈僳族中基督教会的会长。司掌教会中的一切事务。为专业神职人员,依靠教徒奉献的“上帝粮”(圣粮)为生。基督教于1913年传入滇西北怒江傈僳族地区,在当地分设教区,建立教堂,发展教徒。旧时怒江
见“大司农司”(92页)。
清内蒙古诸旗之一。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西部、西拉木伦河上游。牧地在围场北,东至翁牛特及巴林界,西至浩齐特及察哈尔正蓝旗牧厂界,南至翁牛特界,北至乌珠穆沁界。元属上都路及应昌路地,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