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茸·贡却次程
清代拉卜楞寺高僧。藏族。出生于甘都地方。在拉卜楞寺从贡塘·嘉贝样剃度出家。入经院学习理法,精通显密宗之一切理论和诸明,曾与科采·措杜活佛进行《悟慧论》的磋朗会辩,成为著名辩经者。二十一岁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经典。在桑洛康村内立宗辩论,理法无比。返回拉卜楞寺后,获得祈愿法会然降巴名号和多仁巴学位。在贡塘·嘉贝样前受近圆戒。后奉德赤活佛命,于阿拉善旗嘉赛寺、王子寺等处讲传经法。曾任本扎仓的格贵师和大会堂协敖。著有《格丹教法燃炽论疏释》。任密宗学院法台。
清代拉卜楞寺高僧。藏族。出生于甘都地方。在拉卜楞寺从贡塘·嘉贝样剃度出家。入经院学习理法,精通显密宗之一切理论和诸明,曾与科采·措杜活佛进行《悟慧论》的磋朗会辩,成为著名辩经者。二十一岁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经典。在桑洛康村内立宗辩论,理法无比。返回拉卜楞寺后,获得祈愿法会然降巴名号和多仁巴学位。在贡塘·嘉贝样前受近圆戒。后奉德赤活佛命,于阿拉善旗嘉赛寺、王子寺等处讲传经法。曾任本扎仓的格贵师和大会堂协敖。著有《格丹教法燃炽论疏释》。任密宗学院法台。
即“阿骨打”(1212页)。
见“会昌一品集”(832页)。
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。通常用以判断较大、较复杂的案件,如盗牛、土地纠纷等。在一方怀疑,一方否认时,便请来山官、董萨(巫师)主持闷水裁决。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,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
北魏大臣。匈奴独孤部人。北魏定州刺史※刘罗辰曾孙。太武帝太平真君(440—451)中,任中散大夫。献文帝(465—471年在位)末,为主客尚书。孝文帝(471—499年在位),署东雍州刺史,赐爵永安侯
元代蒙古宫廷乐器。亦作兴龙笙。犹今之风琴。《元史·礼乐志》及陶宗仪《南村辍耕录》等均有记载。元世祖中统年间(1260—1264),西域回回进献一笙,但有声无律。后由元廷玉宸乐院判官郑秀“考音律,分定清
位于西藏吉隆(济咙)之南。清乾隆五十七年(1792),廓尔喀侵藏失败后,福康安奉命在此处设立边界标志,立有鄂博及界碑一座,碑面刻有:“钦差一等超勇公海中堂、定西大将军福、参赞四川总督部堂惠,唐古特(即
见“柳条边”(1576页)。
族名。哈尼族自称之一。参见“哈尼族”(1633页)。
见“拓跋力微”(1359页)。
见“汉书”(615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