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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昂语音译,又称斯美、木宗,意为“佛爷”。德昂族中的专职僧人。主职为死者念经超度,率新入寺的小和尚膜拜偶像,传授教规、戒律,学习佛经。会卜卦,须遵守八大戒律,即戒奸淫、打骂、欺骗、伤害、喝酒、偷窃、杀生和借物不还。在群众中备受尊崇,有威信;妇女不得与之同座,更不能与之交谈。群众结婚、建房须请其看吉日。
德昂语音译,又称斯美、木宗,意为“佛爷”。德昂族中的专职僧人。主职为死者念经超度,率新入寺的小和尚膜拜偶像,传授教规、戒律,学习佛经。会卜卦,须遵守八大戒律,即戒奸淫、打骂、欺骗、伤害、喝酒、偷窃、杀生和借物不还。在群众中备受尊崇,有威信;妇女不得与之同座,更不能与之交谈。群众结婚、建房须请其看吉日。
地名。位于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与松花江汇合地区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置。治所在依兰喀喇,即今依兰市。辖域东界密山府,西邻方正县,南连宁安府,北接桦川县。古为肃慎氏地。汉、晋为挹娄地。唐为渤海地。辽为
古地名。初,其地隶融州,为羁縻州峒。旧通湖北渠阳军,置融江城及文村、临溪、浔江堡,后废。崇宁间(1102—1106),复隶融,本王口城。其地接王江,更为怀远军。崇宁四年(1105),改名平州,治所在怀
见“夺木奢”(720页)。
蒙元官名。又译“扯儿宾”、“彻儿必”、“阇里必”。《元朝秘史》简释为“官人”,无详解;《蒙古译语》释为“宰相”;《登坛必究》译作“把总”;那珂通世《成吉思汗实录》解释为“侍从官”。近人依其职守,认为近
?—1718清代四川建昌土官。彝族。安承引之子。康熙五十一年(1712),随母岭氏向清军投诚,即授建昌(今四川西昌市)河西宣慰司宣慰使,颁给印信、号纸。五十七年(1718)卒,无嗣,由其母岭氏抚养内侄
清朝大臣。满洲镶红旗人。光绪十九年(1893),任安徽按察使,迁贵州布政使。二十年,署贵州巡抚。次年,实授。著有《吏治集事》。
清朝蒙古王公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。宣统元年(1909)一月九日,由在京蒙古王公发起创办,以培养蒙藏专门人才,设蒙古、卫藏两科,吸收蒙藏青年入学,学制3年。民国元年(1912),与满蒙学堂合并,改名筹边
锡伯族旧婚俗之一。意为“磕头宴”。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。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。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,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,招待女方直系戚属,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,表示
地名。见于《拉失德史》,位于今新疆乌恰县边境之图噜噶尔特山。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。号达尔汉伯克。乌什人。乌什郡王品级※霍集斯次子。初隶准噶尔部。乾隆二十年(1755)随父附清。翌年,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,住库车。二十三年(1758)三月,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、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