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娘田
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。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。流行于贵州贞丰、望谟、紫云等地。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,家产由儿子继承,但还保留有一部分“姑娘田”的继承习俗,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。兄弟分家时,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。姑娘出嫁前,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,产物作陪嫁用;“成家”(生育第一个子女)后,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。年老时,有女儿者,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,代代相传。如无子女,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。为“母系制”继承法的遗迹。苗族、侗族等亦有此俗,大同小异。
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。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。流行于贵州贞丰、望谟、紫云等地。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,家产由儿子继承,但还保留有一部分“姑娘田”的继承习俗,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。兄弟分家时,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。姑娘出嫁前,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,产物作陪嫁用;“成家”(生育第一个子女)后,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。年老时,有女儿者,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,代代相传。如无子女,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。为“母系制”继承法的遗迹。苗族、侗族等亦有此俗,大同小异。
新疆三区(伊犁、塔城、阿勒泰)革命初期领导人,泛突厥泛伊斯兰主义者。又译艾力罕·吐烈或伊力汗·吐拉等。乌孜别克族。原籍中亚安集延。出身于宗教世家。俄国十月革命后因散布泛突厥、泛伊斯兰主义,曾于1924
即“者舌”(1348页)。
书名。明费信撰。信,字公晓,吴郡昆山(今江苏吴县,属苏州市)人。回族。永乐、宣德间(1403—1435),随郑和4次下西洋,为通事。20余年,历览忽鲁谟斯、锡兰山、古里、满剌加等20国人物风情,翻检中
古县名。①三国蜀汉置。南朝宋省。北周复置。谯纵乱蜀(405—413)后,吐谷浑王阿才,趁西秦与北凉战争频仍,命敕来泥拓土至此。故治所在今四川黑水县芦花镇东北60里。 ②西魏置,治所在今甘肃敦煌县境,北
青海互助等地土族民间节日。每年夏历十二月初八举行。届时人们呜鸣即起,到河边背取冰块置于庭院屋檐下、房内柜上、大门口、田边地头、粪堆等处。男女老少皆食用冰水做的豆面油搅团(散饭)。并将第一碗搅团献于堂屋
藏传佛教寺庙。俗称“黄庙”,又称“亲王四苏木庙”。位于新疆乌苏县八音沟。清同治年间(1862—1874),由帕勤塔亲王和棍噶札勒参主持修建。有哲学、医学和历法学三院,呼图克图住持。解放初有喇嘛200余
丁零之一部。三国时,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,在北海(今贝加尔湖)以南、匈奴以北,仍有丁零居住,史称为北丁零,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。参见“丁零”(13页)。
1836—1918清末大臣、宗室贵族。满族,爱新觉罗氏。乾隆帝第十七子永璘亲王之孙,道光帝侄。善逢迎,得咸丰帝及慈禧太后倚重,咸丰间连升7级。咸丰十年(1860),进贝勒。同治间,加郡王衔,授御前大臣
清内蒙古诸旗之一。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杭锦旗。牧地东界鄂尔多斯左翼后旗,西界右翼中旗,南界左翼中旗,北界乌喇特旗。汉朔方郡地,隋唐为丰州九原郡治所,明嘉靖中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(即鄂尔多
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。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。此为一断崖,在归流河南岸100米,崖前为东西向山谷,题字位于山口处,很显眼。字迹约17行,书写紧密潦草,不易断识。字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