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娘田
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。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。流行于贵州贞丰、望谟、紫云等地。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,家产由儿子继承,但还保留有一部分“姑娘田”的继承习俗,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。兄弟分家时,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。姑娘出嫁前,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,产物作陪嫁用;“成家”(生育第一个子女)后,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。年老时,有女儿者,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,代代相传。如无子女,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。为“母系制”继承法的遗迹。苗族、侗族等亦有此俗,大同小异。
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。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。流行于贵州贞丰、望谟、紫云等地。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,家产由儿子继承,但还保留有一部分“姑娘田”的继承习俗,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。兄弟分家时,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。姑娘出嫁前,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,产物作陪嫁用;“成家”(生育第一个子女)后,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。年老时,有女儿者,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,代代相传。如无子女,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。为“母系制”继承法的遗迹。苗族、侗族等亦有此俗,大同小异。
书名。全称《天方至圣实录年谱》。清代回族学者※刘智译著。20卷,卷首1卷。成书于雍正三年(1725)。本书以阿拉伯文《忒尔准墨》(即《天方至圣录》)为本,而以群说补附而成。内容主要是:以年谱体例,记述
?—1034字荩臣。宋代边将,党项族。折御卿子。咸平二年(999)补西头供奉官,擢閤门祇侯。大中祥符七年(1014)五月,诏令为六宅使知府州,兼麟府路都巡检使,领普州刺史,再迁左藏库使,实授嘉州刺史,
系阿拉伯文“筛海、伊斯兰”之意译。中国伊斯兰教史籍作“主持”、“摄思廉夏”或“摄思廉”等。指清真寺内主持教务的阿訇。
1906—1986中国当代历史学家。福建省福清县人。早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时即从事《道藏引得》等工具书的编篡。1935年入美国哈佛大学深造,攻蒙、元史,获博士学位。1938—1939年在法国巴黎大学受业于
今名聂鲁桥。位于西藏绒辖地区之中印边界。桥西岸有清道光六年(1826)所立石质界碑一块,上刻汉藏两种文字,记载立碑经过。
见“恒格勒格”(1723页)。
1624—1693清初将领。满洲正红旗人。钮祜禄氏。号巴图鲁。世居英额地方。崇德五年(1640),从军围明锦州,克松山。七年,随大将军饶余贝勒阿巴泰征明至山东拔临清州。顺治元年(1644),随睿亲王多
?—920五代时河西军事首领。自称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使。后梁乾化四年(914),取代敦煌国天王※张承奉,并取消敦煌国称号。贞明三年(917),后梁改敦煌国为归义军,任归义军节度使。改善与甘州回鹘的关系
蒙古国建立前克烈部首领。又译忽儿察忽思、忽儿札忽思。享“杯禄汗”(又译不亦鲁黑罕)尊号。※马儿忽思长子,克烈部著名首领※王罕之父。据《史集》载,驻牧于斡儿塔·巴刺合孙。其父被塔塔儿部长纳兀儿·不亦鲁黑
?—1636明代至蒙古传教的第一位格鲁派(黄教)藏僧。本名锡喇布,藏文史籍作佐格阿升喇嘛,蒙文史籍又作阿哩克喇嘛。出身于安多地方的萨木鲁家族。索南嘉措(第三世达赖喇嘛)母近亲,故称阿兴喇嘛(意为舅喇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