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善法
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。亦称“佛门十善”。源于吐蕃时期,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。其内容:不杀生造罪;不偷盗财物;不与他人邪淫;不谎言妄语;不挑拨离间;不恶言咒骂;不散布流言;不仇视害人;不邪见不违因果;不贪欲。佛教徒认为,行“十善法”,能达到“治身”、“治言”和“治心”之目的,即佛教所皈依之“身、语、意”三宝。
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。亦称“佛门十善”。源于吐蕃时期,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。其内容:不杀生造罪;不偷盗财物;不与他人邪淫;不谎言妄语;不挑拨离间;不恶言咒骂;不散布流言;不仇视害人;不邪见不违因果;不贪欲。佛教徒认为,行“十善法”,能达到“治身”、“治言”和“治心”之目的,即佛教所皈依之“身、语、意”三宝。
书名。清许绍宗修,邓显鹤纂,30卷。嘉庆二十二年(1817)成书。内容包括纪、州治、疆域、坊乡、沿革、封建、职官、选举、六部(即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)、山川、瑶峒、政绩、武功、艺文、列传、载记、外篇
书名。镇压侬智高起义的宋军副将余靖(1000—1064,字道安,广东韶州曲江人,汉族)撰。20卷。内容含诗、序、论、记、制诰、判词、表、启、杂文、墓志等几大类,为其平生所著,其中卷5收《大宋平蛮碑》、
1753—1813清代蒙古族学者、诗人。本名运昌,字开文,号时帆。尝筑梧门书屋,故称梧门先生。乌尔济氏。内务府正黄旗人。7岁开始读书,12岁即作诗。18岁参加京兆试,未及第。乾隆四十四年(1779),
西夏惠宗朝高僧。封为安全国师。主持译经事业。惠宗和母梁太后曾亲临译场。后世有西夏译经图描绘其事。对西夏佛教发展有重要贡献。或为龟兹人。
书名。清张庆长著。乾隆二十一年(1756)成书,现存牒本收入《昭代丛书已集广编》,道光十三年(1833)刊本。不分卷。作者根据亲身见闻,记述了海南岛黎族居地的山川物产、耕作制度、狩猎方式、手工业生产以
在内蒙古伊克昭盟境内看守成吉思汗陵并司祭祀的蒙古族部落。一说原为成吉思汗的卫队。成吉思汗死后,负责看守陵寝,世代相承。一说是忽必烈汗在马年从蒙古各部征调来守护八白室(供奉神物,即成吉思汗遗物之所)的5
见“土默特万户”(72页)。
见“猛骨孛罗”(2078页)。
汉代匈奴骑兵。又称北军胡骑。汉朝将归附的匈奴人编为骑队,称“胡骑”,驻长水(今陕西蓝田县西北)者,称“长水胡骑”,受长水校尉统领。常受遣出征,神爵元年(前61),曾随赵充国击西羌。参见“长水胡”(36
金代早期官名。女真语音译。《金史·国语解》谓:“治城邑者”。执掌女真内务政务(一说“阿买”为“厄木”之对音,意为第一,即第一勃极烈)。收国元年(1115)七月,阿骨打设谙班、国论、阿买、昃4勃极烈共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