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勒
见“格林包勒”(1808页)。
见“格林包勒”(1808页)。
见“吕纂”(776页)。
清代末年统治新疆政策的重大变革。新疆古称西域。自汉宣帝神爵三年(前59年)建立西域都护府以来,历代中央王朝都在这里设官置治,进行有效管辖。清代,清朝统治阶级为分化各族人民的反抗意识,在统一全疆地区后,
见“伊秩訾王”(808页)。
高车姓氏。本漠北高车一部落。据《元和姓纂》及《通志氏族略》所述:“斛斯氏其先居广漠,代袭莫弗大人,号斛斯部”。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。原作斛粟氏,后改斛斯氏。初居于代北(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)
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。唐韦敬辨撰。敬辨澄州(今广西上林县)人,壮族。为其任廖州(今广西上林等地)刺史时所撰。碑高164厘米,宽79厘米。碑文从右到左竖刻,凡24行,首行42字,末行32字,余为47字,
傣语音译。明代傣族麓川(治今云南瑞丽县)思氏地方政权的军官。《百夷传》:“领一伍者为昭哈斯”,相当于伍什长。
即“苴仁”(1333页)。
维吾尔语称亦都护城,为高昌王王城所在地。位于新疆吐鲁番县城东南约4公里阿斯塔那(汉名三堡)村东、哈拉和卓(汉名二堡)村南。始建于公元前1世纪,为西汉王朝车师前国境内屯田部队所筑,称“高昌壁”、“高昌垒
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。隶湖广行省,辖境包括今广东西南部、海南岛和广西小部分地区,统雷州、化州、高州、钦州、廉州五路;南宁(今广东儋县西北)、万安、吉阳(今海南省崖县西)三军及乾宁安抚司(今海南省琼山)
朝鲜族民间传统舞蹈。流行于延边等地区。由女子表演,一般是群舞。舞者身着艳丽的民族服装,头顶瓦罐,在民族乐器伴奏下,欢快起舞。主要反映朝鲜族妇女从溪边或井畔顶水回家的情景。充分展示了朝鲜族妇女朴实勤劳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