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务部直辖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每当各地出现水旱等灾,其灾情比较严重时,一般即在内务部设置赈务处,负责赈济事务,事毕撤销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,直、鲁、豫、晋、陕各省旱灾严重,除派员办理赈粜外,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为殿中侍卫武官。《魏书·安同传》: “(安同)父屈仕慕容, 为殿中郎将。”
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为宫廷女官衙门。初设宫正二人,正六品。十七年改一人,正五品。增司正一人,正六品。二十七年增典正一人,正七品。次年定制,设宫正一人,司正二人,典正四人,女史四人。掌纠察宫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于将作司置,正五品,佐卿、少卿掌司事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将作司隶工部,六年改司正六品,司丞品秩亦随降。十年罢。
官署名。清初刑部所属机构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设,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。“详督捕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以五家为比,五比为闾。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比长,五家下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比之治。五家相受,相和亲,有罪奇衺,则相及。徙于国中及郊,则从而授之。若徙于他,则为之旌节而行之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领兵,随从征伐《三国志·凌统传》: :(凌操)守永平长,平治山越,奸猾敛手,迁破贼校尉。”官名,东汉建安年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
参见“布政使”。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官名。即主爵(司封)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爵(司封)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主爵郎中为司封大夫,掌封爵、皇室枝族、及诸亲内外命妇、告身以及道士女冠等。见《通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