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,东汉置,即审判科,掌审理案犯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官名。又称“上驷侍卫”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随侍皇帝及骑试御马。乾隆六年(1741)额定二十一人。嘉庆六年 (1801) ,始令兼管堂务,与司官一体办事。阿敦,满语意为牧群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刺奸曹”。
善后会议设置的专门委员会之一。善后会议宣称为了整理和公开全国财政,于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四月二十日议决《财政善后委员会条例》,二十四日由临时执政公布。九月间由临时执政召集会议。其应行议决的事项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属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置,大理寺下分左、右寺,各一人,正六品。建文(1399—1401)初改左、右寺为司,改寺正为都评事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各掌本寺,分理全国刑名复审之事。
① “通直散骑侍郎”简称。②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谒者台置,员三十人,从六品,据事大小出使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为从六品下文散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遂用为新寄
官名,东汉置,即代理新都县令。《后汉书·卓茂传》:“休字子泉,哀帝初,守新都令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(214)孙权置。《三国志·鲁肃传》: “(建安)十九年,(鲁肃)从(孙)权破皖城,转横江将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鲁肃传》:“(建安)
官署名。掌铸印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,明、清沿之,均隶礼部。元世祖至元五年(1268)置,掌刻印销印之事,秩正八品。设大使一员领其事,下设副使、直长各一员。明朝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,万历九年(1581)革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四品。掌核议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等事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