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蜀行省
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执政、东宫三太、文武二品、御史大夫、六尚书、两省侍郎、太常卿、留守、节度使、诸卫上将军、嗣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之妻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规定执政以上官之妻始得此封。
官名。明代设置,为通政使的副职,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。参见“通政使司”。
官阶名,金朝置。为武散官从三品上,位在骠骑卫上将军下,辅国上将军上。散官只有官阶,无具体职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三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二品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兵、驻广州,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掌使馆翻译事。分为三等。三十二年定员额,头等,正五品,无定员;二等、三等分别为从五品、从六品,各使馆均一名。俱奏补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最高法院的长官。见“最高法院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孙策置。韩当自别部司马迁此,授兵二千、骑五十匹,随从征伐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坚置,掌领兵征战。位低于将军高于司马、都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韩当传》:“韩当……为别部司马。及孙策东渡,从讨三郡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骁骑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