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封爵制度之一。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。清制,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,准予分袭。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,不准分袭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媒上士佐官。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南朝齐置。收藏四部图书的处所,设于官内。《梁书·沈约传》:“太子入居东宫,(沈约) 为步兵校尉,管书纪,直永寿省,校四部图书。”
官署名。东汉分客曹置,与南主客曹分掌护驾及接待周边民族使节宾客事务。隶尚书台。设尚书为长官。三国魏省。西晋复置,设郎 (郎中) 为长官。隶客曹尚书,不置客曹尚书时隶尚书左仆射。东晋省,并入主客曹。北魏
见“护圣营缮司”。
见“民政部尚书”。官名,清朝置,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副大臣佐之。民治,掌编审户口,兼司保息乡政。警政,掌巡察禁令,分稽行政司法。疆里,掌经界图志,审验官民土地。营缮,掌陵寝工程,修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宦官衙门的统称。即指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留置于南京的原宦官十二监、四司、八局,共二十四衙门。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年设中书省,在长官中书监、令以下有通事郎,后增设中书郎,亦称中书侍郎,五品。晋朝沿置,员四人,五品。魏、西晋时中书监、令承受、宣布皇帝旨意,由侍郎草拟成诏令,呈
代行廷尉之职。《后汉书·邓晨传》:“十八年,行幸章陵,征晨行廷尉事。”廷尉,中央掌审判的高级官员,类似今天的司法部长。参看“行”、“廷尉”两条。
皇帝的称谓。蔡邕《独断》说:“天家,百官小吏之所称。天子以天下为家,故称天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