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核议地方区划,统计土地面积,稽核官民土地收放买卖,核办测绘,审订图志。辖经界、图志二科。置郎中二员总理司务。下设员外郎二人,七品小京官一人,
官名,汉置,属部校尉,俸比千石,掌领兵。参看“部校尉”条。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
任官制度。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,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。
官名。殷朝始置。西周沿置。掌邑的行政长官。《殷虚文字外编》第三四片: “癸酉卜,王贞,自今癸酉至于乙酉,邑人其见方印不其见方执,一月。”官名。西周时置,为乡遂组织中乡的长官,见《师䢅鼎》
唐代不备防人处城门及仓库门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城及仓库门各二人;须守护者,……每城门各四人,仓库门各二人。其京兆、河南府及赤县大门各六人, 库门各三人,……其州城城郭之下户数不登者,通
女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政尚书内省官制置,职事仿兵部。
委任官职。《尚书·商书·咸有一德》: “任官惟贤材。”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任官然后爵之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司天台下属机构。设官四人。参见“司天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