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征尹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《楚高罍铭》: “楚高,右征尹。”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《楚高罍铭》: “楚高,右征尹。”
参见“农工商部左参议”。
即“太子三校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置,隶陕西行御史台。
官名,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,也称府后督盗贼。门下督盗贼,还简称督盗、门下督。为诸官府佐吏,掌兵卫,长官出,则带剑导从,居则巡逻察禁,以防奸盗。《后汉书·铫期传》:“督盗贼李熊,邺中之豪,而熊弟陆谋欲反城
官名。为尚乘寺主官,见“尚乘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同文寺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伞房掌盖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初设时称“掌伞总领”,二人,康熙三十三年(1694)增为三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正六品。掌伞房事。凡皇帝御殿或祭祀行礼,则负责张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州属官,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多为长官亲信。王谌曾任此职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门下属吏,掌文书。位低于主记室掾。其下有录事史、录事书佐。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。南北朝后只称“录事”。
即“甲喇章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