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民兵。其成员选自户籍,在所在地集结训练,以为防守。始于后周广顺中。宋因之,一般在数名壮丁中选取一名充当,平时不脱离生产,农闲定期教阅,教阅时发给钱粮,若干边州乡兵则出自招募,在边地垦荒纳租,守护边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本部章奏、电报、电话、报告、司员功过簿册及一切杂项事务。辖文牍、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一员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二人。三十二年,司撤,事归民政部。官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。佐守庙中大夫、小守庙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守庙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始置,员一人,正八品下,为舟楫署长官,掌舟楫、漕运之事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公报局置编纂员二人,掌编纂公报。北洋政府成立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于财政部与司法部设置编纂,为特别部员。员额前者八人,后者四人;次年均取消。又蒙藏院、国史编纂处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十九人,分辖十大营,后藏设三品官四人,分辖三大营。缺出以小营官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属唐古特营官。掌管地方行政、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 (1407) 置。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清河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清河监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收受锦衣、杂帛衣服及礼仪所需衣物。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; 监门官二人,以司天监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以受纳衣服库并入,始兼掌诸司丁匠及诸军所需衣服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烹饪馐膳肉食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: “其后廪人继粟,庖人继肉。”《周礼》亦有此官,一说为周朝置,《周礼·天官》:“庖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吏四人,贾八人”,“掌共六畜六兽六
官名。太平天国之“太医”,属朝上职官。详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起义时军中即有专设的医务人员,素精医理的李俊良,在永安封为国医,负责高级官员的保健。定都天京后,国医改为天朝典官,略如清代的太医之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