舟楫署令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始置,员一人,正八品下,为舟楫署长官,掌舟楫、漕运之事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始置,员一人,正八品下,为舟楫署长官,掌舟楫、漕运之事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见“社长”③。1、即里正,为一里之长。里社行祭,担任主祭。《唐会要·后土诸里祭社稷仪》:“前一日,社正及诸社人应祭者,各清斋一日,于家正寝。”2、社仓主持人之一。《明会要·社仓》:“令各府按设社仓,令
官名。明置,为文散官。文官从七品,升授。官名。明代文散官从七品升授称徵仕郎。清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徵仕郎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吏部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陪都西京(今河南洛阳),设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属吏有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等。
官名。隋司农寺有廪市署,置令及丞,掌仓库储藏和市场交易。所属有京市肆长四十人。唐代废廪市署,置诸市署令,属太府寺。
官名。西汉及三国魏均置军正,为军中执法之官。北周因之置军正大夫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尉迟迥传》:子惇, “军正中大夫、魏安郡公。”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,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骁骑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周朝天子所命卿大夫士。又分内命夫和外命夫,内命夫指在内宫供职者,外命夫指在朝廷任职者。《周礼·天官 ·阍人》: “凡外内命夫、命妇出入,则为之辟。”1、指古卿、大夫和士。2、指宫中和朝中的大臣。因其为
官名。即武器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