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给事局,办理中宫事务。员额二十人,职同宫闱局内直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为拱卫司长官,掌仪卫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拱卫直使司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骑侍下士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之机构。掌修皇族谱牒。顺治十三年(1656)开馆。后定制玉牒十年一修,届修则开,修成则闭。设正、副总裁官,无定员,届修时由皇帝在宗令、宗正及大学士、礼部尚书、侍郎、内阁学士内钦派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大匠卿副贰。位三班。陈沿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明朝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之中掌印者。洪武六年(1373)设六科给事中,每科二人,并铸各科给事中印,推各科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改设各科都给事中,遂罢。清朝为都察院所属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①亦称“北大王帐郎君”、“北王府郎君”,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司空下。②北枢密院官吏,在北枢密院敞史下。官名。辽北枢密院与北大王院所属都有郎君一官,均称“北院郎君”,为低级事务官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