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赤
蒙古语,意为掌驿站者。元代文献中通常指驿站或站官。元代的驿站,以大都为中心,东连高丽,东北至奴儿干(今黑龙江口一带),北方到吉利吉斯(今叶尼塞的上游),西南抵乌思藏(今西藏地区),南接安南、缅国。陆站用马、牛、车、轿及步行,水站用船。辽东又有狗站。站官大站有驿令与提领,小站只有提领。交通枢纽之地并置脱脱禾孙以检查乘驿人员。除中央统辖机关外,驿站并得受地方之提调,初由本处府、州、司、县官兼管,元至十一年(公元1274年)定各站均直隶于路。
蒙古语,意为掌驿站者。元代文献中通常指驿站或站官。元代的驿站,以大都为中心,东连高丽,东北至奴儿干(今黑龙江口一带),北方到吉利吉斯(今叶尼塞的上游),西南抵乌思藏(今西藏地区),南接安南、缅国。陆站用马、牛、车、轿及步行,水站用船。辽东又有狗站。站官大站有驿令与提领,小站只有提领。交通枢纽之地并置脱脱禾孙以检查乘驿人员。除中央统辖机关外,驿站并得受地方之提调,初由本处府、州、司、县官兼管,元至十一年(公元1274年)定各站均直隶于路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诸津,每津各八人,掌桥梁修缮之事。
官名。三国魏丞相属官有主簿祭酒一人,以久任主簿者充任,秩第七品,省录相府众事。下辖主簿四人,品秩与主簿祭酒相同。蜀吴无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领催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。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,称编管。此种处罚重于安置,而稍次于勒停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官员得罪,削除名籍,其情罪轻者处以“送某州居住”;情罪稍重者称为“安置”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(976—983)中置,掌受三司帖牒而下发有关部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年间置,属三司。掌收受三司帖牒而分发给三部。判司官由开拆司官兼任。
官名。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。建文 (1399—14
县丞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县令曰明府,丞曰赞府、赞公”。县丞的别称,又称赞公。唐代封演《封氏见闻记十·戏论》,“裴子羽为下邳令,张晴为县丞,二人俱有声
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。侍奉皇帝身边,听候差遣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二六“熙宁四年九月”条记“庚子,夏国主秉常遣使阿克尼威明科荣等入贡,表乞绥州城。”阿克尼为威明科荣的官称。吴广成《西夏书事》卷二十三译作“阿尼”,王
官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之属员。隶于制造库郎中。设满洲二人。分掌库贮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