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军都督府断事官

中军都督府断事官

官名。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内阁制诰局

    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起草制、诏、诰、敕、徽号、庙号、贺表、贺本,管理藩封勋级事宜。以正副局长为主管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
  • 军需署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属军政部,掌管全国陆海空军的—切军需事务。设署长一人,总理全署事务,并掌管所属机关学校;副署长一人辅之。下设总务处和会计、储备、营造、审核等司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军

  • 直突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突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。从六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突属官,秩从六品上,掌警卫宫廷。

  • 内阁满本房

   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又称满本堂或满洲堂。掌校阅题本的满文部分,管理实录库及皇史宬的收藏事务(实录库藏实录、圣训、起居注、书史等;皇史宬藏实录、圣训、本纪、方略、玉牒与经略将军印信等),收发和每日向皇帝进

  • 劳工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工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劳工团体之指导监督事项;二、工厂矿厂之监督检查事项;三、工人教育事项;四、工人失业及意外事件之救济事项,五、工人保险及劳工银行合作社之筹设事项;六、工人

  • 前侍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前侍中士佐官。正一命。

  • 并省尚书右仆射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佐并省尚书令及左仆射管理并州尚书省事务。地位略低于京师尚书右仆射。其职掌与“尚书右仆射”略同。

  • 宣黄案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掌断讫命官指挥。

  • 中政院

    官署名。秩正二品。元成宗大德四年(1311),由中御府改置,掌皇后中宫财赋、营造、供给及宿卫士。至大三年 (1311),升从一品。四年,併入典内院。皇庆二年 (1313),复立中政院。下辖中瑞司、翊正

  • 左推案

    见“左右推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