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太子舍人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减置四员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复名太子舍人。参见“太子舍人”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《晋书·崔洪传》:“武帝世,为御史治书。”
官文书名。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。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,不能用札子,只准用表状,称奏状。其末云“谨录奏闻,谨状”。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,顺治元年(1644)设,由宗室侍卫中遴选。初无定员,乾隆三十六年(1771)定员九人。掌理宗室侍卫事务。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名籍,诸司库、务给受之数,审校其欺诈,批历以送粮料院。员额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
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,参见“田禄俸料制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淮西行院。元世祖至元十年(1273)四月由山东行院改立,置司正阳(夹淮河东西二镇,东属安徽寿县,西属颍上),掌淮西戍军。十一年三月,改为淮西行省。八月,复降为行院。十二年七月罢,事归河南行
官名。即太子宫门将。
官署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二年(924)置,盐铁、户部、度支三司凡关钱物,皆委其管辖,明宗天成元年(926)依旧归三司,以宰臣一人专判。
官名。(1) 对春、夏、秋、冬官而言。贾公彦《周礼正义疏》:“春官为木正,夏官为火正,秋官为金正,冬官为水正,中官为土正,高辛氏因之”。唐朝以来,司天官有中官,设正一人,与春、夏、秋、冬诸官正掌习四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