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。与武备院、奉宸苑合称“内三院”。初名“御马监”,顺治十八年(1661)改“阿敦衙门”,以大臣、侍卫等管理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是称。下设左、右二司,并辖上乘御马厩、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。掌审查交通事项。
选官考试之等级。始于汉武帝,时设五经博士,置弟子员,岁末考试,以成绩定为甲、乙、丙三科。平帝时,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。依选拔方法不同,又有射策甲科、明经甲科之别,皆得为郎。东汉沿之。顺帝时又增十人。唐
非皇帝所派而聚众屯田的首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赵俨传》:“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,聚党据陈仓,俨復率署等攻之,贼即破灭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,四百石、九品,右尚方令之副贰。西晋沿置; 南朝宋置一员,南齐一员;梁隶少府卿,为右尚方署次官,流外三品勋位。北齐太府寺右尚方署置为次官,从九品上。隋朝沿置六员,正九品,炀帝大业三年 (
官文书名。北宋前期,宰执、亲王有所陈请,例颁手诏答复,由翰林学士撰写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赐文臣太中大夫、武臣观察使以上,用手诏及批答。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,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。
官名。西汉宣帝神爵元年(前61)置,征讨西北地区叛乱的羌族,拜酒泉太守辛武贤为之,后省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复置,任张绣为之。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(神爵元年)
见“南外都水丞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
参见“城郎”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。乾隆四年 (1739) 定,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,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,遇缺题补实授,未指明何部者,掣签分部学习行走,遇缺由部照例铨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