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房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及吏部、礼部、兵部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。内阁设有满本房与汉本房。满本房掌校阅满文题本,收发、进呈与收藏实录等事; 汉本房掌收发通本与翻译满文等事。设满汉侍读学士、侍读、中书、贴写中书、供事等办事。吏、礼、兵等部院衙门或称本房,或称汉本房。掌理缮写满、汉文题本之事及管理本部汉员官吏之题升调补。设有堂主事、笔帖式、堂书、经承等吏员办理文案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及吏部、礼部、兵部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。内阁设有满本房与汉本房。满本房掌校阅满文题本,收发、进呈与收藏实录等事; 汉本房掌收发通本与翻译满文等事。设满汉侍读学士、侍读、中书、贴写中书、供事等办事。吏、礼、兵等部院衙门或称本房,或称汉本房。掌理缮写满、汉文题本之事及管理本部汉员官吏之题升调补。设有堂主事、笔帖式、堂书、经承等吏员办理文案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帐官中的大国舅司,掌国舅拔里大父帐兵马之事。
官署名,即中都官府,泛指京师诸官府。见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·七年四月》注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朝十二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与左武候同掌车驾护从,昼夜巡察,烽候道路,执其营禁,分领诸骠骑府、车骑府府兵; 有长史,司马,录事及功、仓、兵、骑曹参军,法、铠曹行参军等员,另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,掌翻译事务。
又称加捐指分。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清制:凡京外月选官,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。捐纳章程规定,凡候补官,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,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,谓之指分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被贬责至远地州军,遇赦恩量移近里州军,再遇赦恩则取消对其居住地的限制,称逐便。宋制, 官员被贬谪至边远地区,遇恩赦可量移至离京师较近的地区。若再遇恩赦,便取消对其居住地区的限制,可任
①负责储藏粮食的机构。战国齐等国置。有“左廪”“右廪”之分。《左关釜铭》:“左关釜一节于廪釜。”②廪人省称。
官署名。即太子左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置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右内率府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检点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元置,《元史·河渠志一》载:“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七月六日都水监言:‘运河二千余里,漕公私物货,为利甚大。自兵兴以来,失于修治。……’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,于各地分巡视,如有阙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