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造尹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 同“新造”。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“新造尹”官职名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 同“新造”。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“新造尹”官职名。
官署名。清制,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,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、督抚责成各关道、守道、巡道分别管理,各道之下设厅,以管理防务。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。海防同知共十四人,其中直隶一人,奉天、山东、江苏、福建各二人,
官名。为大乐正的副职,见“大乐正”。
官名。指教授五经的五经师、孝经师等。西汉平帝元始三年(后3)立学官,郡国曰学,县、道、邑、侯国曰校,置经师一人; 乡曰库,聚曰序,置孝经师一人。东汉明帝永平九年(后66),为四姓小侯立学,又置五经师。
官名。明朝户部交阯清吏司及刑刑交阯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本司之事。参见“交阯清吏司”。
武官名。三国魏曾以许定为之,不常置,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许褚传》。
官名。据《汉书·张释之传》记载,文帝时上林苑的主官为上林令,其佐官有八丞、十二尉、十池监。武帝时设立水衡都尉,主管上林苑及农田、水利、造船、铸钱等事,上林遂转属水衡都尉,主官设令及丞,而十池监仍由少府
官名。唐朝左、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下,总其府事,掌领本府校尉、旅帅、勋卫之属宿卫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为东宫诸局之一。
① 官署名。唐朝司农寺下属机构置,于京兆府昭应县西(今陕西临潼一带)温泉处。设监一员、丞二员,掌汤池、宫禁、防堰及修调度; 近汤之地所润瓜蔬,先时而熟者,以荐陵庙。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②官名。唐朝
官名。清末大清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定额一人,正三品,简任,任期五年。总理全行事宜,并为该行理事会议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