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,与左警巡院合称左、右警巡二院。官员设置、职掌见“左警巡院”。
散阶名号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,秩从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十三阶,正八品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亦置,以授正八品内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
官名。辽置,为文班司的副主官。见“文班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羽林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稍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。简称督捕司郎中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光禄寺。设卿一人,少卿一人,典簿一人,大官、珍羞、良酝、掌醢四署,各署正一人,署丞一人,品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使职名。唐朝内诸司使之一,初以岐州刺史勾当,玄宗天宝七载(748)由给事中杨钊充任。其后间置,昭宗天祐元年(904)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