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书名。平行文。明朝为中央文书,如五军都督府对六部行文即用之。清朝为地方文书,如总督对总兵,提督对司、道、盐运使司,总兵对府、厅、州、县行文均用之。近代演变为外交文书,用于外事交涉。
官、百官。《晋书·王戎传》:“虽立总鼎司,而委事僚寀。僚寀也写作寮寀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左右金吾卫,员额六十人,掌皇帝出行时引导仪仗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始置,以执政兼任,为都督府副长官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宁徽寺的主官,见“宁徽寺”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修坝管台之事。喀什噶尔等地共设二十七人,内喀什噶尔三人,兼管回兵蓝翎玉资巴什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都商税务司。有汴河上锁与汴河下锁,掌征收汴河中舟船木筏通行税。
见 “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”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。未宣读前称命书;既读之后则称命册。《颂鼎铭》:“尹氏受王命书,王乎(呼)史虢生册命颂”,“颂拜稽首受命册,佩以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