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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领

官名。①南宋置。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始设于都督府,六年,又设于诸大将之下。均以朝臣充任。先是以总制财赋为名而设,后实专掌报发御前军马文字,与闻军政。②清朝设于虎枪营及内务府。虎枪营总领,康熙二十三年(1684)设,三人,上三旗每旗一人。雍正元年(1723)增至六人,每旗二人。由一品至五品大臣、官员内特简,位虎枪营总统之下。与总统共掌辖本营官兵以备扈从。内务府于御茶、膳房设,为二房主官。掌理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于茶房、膳房各设三人,康熙二十八年(1689),膳房设委署总领一人。雍正元年(1723),定授二等侍卫衔。乾隆十三年(1748)改由总管大臣统辖。二十四年,膳房总领改称“尚膳正”,茶房总领改称“尚茶正”。此外,内务府奉宸苑及圆明园等园亦设,均为各处属官,员额不等,分掌各园庭看守、值宿事务,亦于乾隆二十四年改称“苑丞”。


官名。1、宋置,名义上是应办调运诸军钱粮,实为专报御前军马情况,使之预闻军政,稍分各将之权。《宋史·职官七·总领》:“掌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,以朝臣充,仍带幹阶、户部等官。朝廷科拨州军上供钱米,则以时拘催,岁较诸州所纳之盈亏,以闻于上而赏罚之……绍兴十一年,收诸帅之兵改为御前军,分屯诸处,乃置三总领,以朝臣为之,仍带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。盖又使之预闻军政,不独职饷餽而已。”

2、光禄勋的别称。见清人梁钜章《称谓录·光禄寺·总领》。

3、清代虎枪营设总领,掌辖本营官兵以备扈从,车驾蒐狩列前驱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虎枪营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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