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寺务司
即“寺务司”。
即“寺务司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税务处的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库事及受给岁赐钱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元至元二十九年(公元1292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,掌同大都尚酝局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、直长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,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福建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置局。乾隆三年(1738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秦置,属太仆,有丞,主皇帝乘马。西汉因之。东汉省。官名,秦汉皆置,为橐泉监长官,有丞,属太仆,掌养御马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,参看“橐泉”条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于右春坊置。二人,从六品。与左司直郎及左、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秘书省著作郎别称。
官名。广东方言称洋伞为洋遮,太平天国置典洋遮一官,为天朝典官,掌制造洋伞。员额及官阶不详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,分五路驻防,始置。每路一人,奏补。掌本路往来各项文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