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简称陕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陕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宗人府、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曲的制作,下设典曲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北魏初置,太武帝时,于洛拔曾任监御曹令,后省,孝文帝延兴五年(475)九月复置。负责料理皇帝生活起居事务,以令、长为长官,还有内廷派驻曹中监察政务的监御曹给事。
官名。宋徽宗宣和元年 (1119) ,改保痊郎置,为医官阶官,从七品。南宋因之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《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》,设总办一人,由大元帅简任,必要时得设会办、坐办等以辅助之;下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四人。公署内分置
即“登闻鼓院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额外郎中”。
道官名。明清置,属道录司。秩正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春秋时宋、吴等国置。宋国少司马为六卿执政之一,位在大司马之下。吴国少司马为军吏。 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一年》: “䝙为少司马。 ”《国语·吴语》: “王(夫差)称左畸曰: ‘摄少司马兹
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