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台
汉魏以来为“御史台”的别称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为御史台的改称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后世亦作为地方官吏对知府以上长官的尊称。
官署名。汉代御史府的别称,《汉官仪》:“御史为宪台。”周必大《二老堂杂志》:“宪台,御史台也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奉职宪台,擢受戎校。”后以宪台为御史台的通称。汉代尚书称中台,谒者称外台,加宪台,合称三台。
汉魏以来为“御史台”的别称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为御史台的改称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后世亦作为地方官吏对知府以上长官的尊称。
官署名。汉代御史府的别称,《汉官仪》:“御史为宪台。”周必大《二老堂杂志》:“宪台,御史台也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奉职宪台,擢受戎校。”后以宪台为御史台的通称。汉代尚书称中台,谒者称外台,加宪台,合称三台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置北京行部,设尚书二人,品秩同六部尚书,职掌则同于布政使、按察使。十八年迁都后革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干王改革科举,废省试正、副掌考而设。每省派正、副各一员,职同燕爵。每三年一科,由天朝简放,考毕回京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五年(1392)议开上林苑,太祖朱元璋因其有妨民业而止。永乐五年(1407)始设于北京,为正五品衙门。置左、右监正各一人,左、右监副各一人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。下设良牧,蕃育、嘉蔬、林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民事事项;二、非诉讼事件;三、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四、公证事项;五、户籍登记事项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九年(1272)设,掌制造诏旨宣敕纸札,秩从八品。隶中书省礼部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始置,属礼部。秩八品,掌造诏旨宣勅纸札。其职官有大使、副使各一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全军人事。设厅长一人,中将级;副厅长一人,少将级。厅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,分掌铨叙、任免、考核、奖惩等业务。处长为少将级,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
官名。三国魏王国置。员一人,六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辅佐。员一人,六品。
官名。唐开元十一年(公元723年)建太原为陪都,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改为北京;上元二年(公元761年)罢北京之称,嗣又复为北京。其所在的政区,在隋为太原郡,唐初改为并州,开元十一年(公元723年)
官名。隋初为尚舍局的主官,炀帝时改为奉御。宋复为尚舍局的主官,位在奉御上。见“尚舍局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统领归圣军。设都总管、副总管、判官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