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学部普通司

学部普通司
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师范、中小学校,各以其法定规程,稽督其课业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师范教育科,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及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系之事务,凡通俗教育、教育博物馆事务均归其管辖,中等教育科,掌中学堂、女子中学堂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及学堂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系之事务。凡中学堂及其相类之学堂事务均归其管辖;小学教育科,掌小学堂的设立、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及地方劝学所、教育会、学堂与地方行政有关系之事务,凡蒙养院及小学堂及其相类学堂的事务,均归其管辖。每科设郎中一人,主事一至二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任命状

    官吏的任命证书。北洋政府规定,凡特任、简任各官的任命状,由大总统署名、盖印,国务总理或会同主管国务员副署;荐任官的任命状,亦由大总统盖印,但不署名;委任官的任命状,由各官署长官署名、盖印。

  • 广州国民政府

   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设于广州的革命政府。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革命统一战线形成以后,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,有改组大元帅大本营重新建立新的政权组织的必要。因此,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《

  • 总务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机要文移、审核图书典籍事。辖机要、案牍、审定三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官署名。民国设总务司,属财政部。参看“财政

  • 军法司

    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司法、刑罚、审判、监狱、勾检军事条约,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、教育。设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,二、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

  • 鸿胪寺右少卿

    官名。明朝鸿胪寺置,一人,从五品。详见“鸿胪寺左少卿”条。

  • 军需主监

    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少将,总掌海军军需事务。

  • 兵部长史

    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兵部长官,职掌同兵部尚书。

  • 总领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军机构。哀宗正大二年(1225)选诸路精兵为总领司,直隶枢密院,每司军兵数万人。长官为总领,秩正四品。后改为都尉司。

  • 左藏库副使

    官名。五代置。宋初用为武臣阶官,不领本职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 改从七品。 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显郎。

  • 九御

    ①后宫嫔嫱等女官统称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内官不过九御”,韦昭注:“九御,九嫔也。”《鲁语下》:“日入监九御, 使洁奉、 郊之粢盛。”韦昭注:“九御,九嫔之官,主粢盛、祭服者也。”②九